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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池中学选修课实施方案

作者:佚名 时间:2010-03-17 来源:原创

选修课是在必修课基础上,为拓宽和增强学生有关学科领域的知识和能力开设的。除按照国家规定开设选修课外,地方和学校为满足学生多样发展的需要也应创造条件开设灵活多样的选修课,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志向、兴趣和需要自主选择修习。选修课作为必修课程列入《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为帮助全校教师有效地实施选修课程,落实课程计划中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选修课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兴趣、个性、特长方面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与必修课相比,因不受大纲和教材的限制,十分有利于学生扩大知识领域,开拓视野、增长知识;因不受高考指挥棒的影响,有利于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探索问题、解决问题、动手操作、创新思维的能力。在当前纠正应试教育的偏向以及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挑战的新形势下,开好选修课,提高选修课的质量更具有特殊的意义。

二、选修课的组织领导

1、选修课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负责领导。课程设置由教导处、年级组、教研组与备课组共同研究确定。

2、任课教师对所任课程全面负责。主管领导、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应通过听课、座谈、问卷、巡视等多种方法加强对选修课质量的检查评估。经过评估,效果好的和受学生欢迎的继续开设,效果差的或人数过少的课停开。

3、上课时间和地点遇到与其他活动发生矛盾的,由教导处负责协调,因故需停课时,需由教导处发出通知,任课教师无权决定停止选修课。

三、选修课的课程设置

1、选修课的课程设置,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能力,拓宽知识面,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指导思想。

2、本学期的选修课的课程设置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具体组织实施。每周二的下午23节为选修课时间。地点为各班教室或多功能厅、多媒体教室、阶梯教室等。

四、选修课的教学要求

1、每学期初,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制定本学科的选修课的教学计划(包括教学目的及教学内容和课时的大体安排)并交教导处备案。

2、任课教师要树立质量意识,按本学科教学基本要求认真备课,写出教案并认真授课,学期末任课教师要将全部教案交教导处存档。坚决杜绝教师迟到、早退以及占用选修课的时间做其它事情。

3、任课教师每次上课要收学生的选修课登记表,课后盖上学校的选修课印章。发现问题,及时与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和年级组长取得联系。

4、选修课的考查可以采取闭卷考试、写小论文、写总结、感想等多种形式进行,以备课组为单位进行命题,学生可以选其中任意一科进行解答,成绩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种。成绩要在考核后一周之内交教导处,记入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

五、选修课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着眼于自身的长远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要求,立志全面发展,学有所长。主动并努力克服应试教育造成的“考什么学什么,不考就不学”的单纯为考试而学习的不良倾向,积极参加选修课的学习。

2、学生自愿报名申请参加选修课的学习。根据学生本人的志愿并结合实际情况,由教导处审核批准。选修课开始后不得改换其它未选的选修课。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换课的学生,需提前上报教导处,经教导处批准后方可调换。

3、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严格要求自己,服从任科教师的管理,认真上好选修课。特别是课上不得做与本课无关的事情。选修课与必修课一样,认真执行考勤制度。在旷课三次后除给予纪律处分后,无选修课成绩。因事、因病请假过多者不予评定成绩。

4、选修课是高中课程体系中的一门课程,无选修课学分,视为未完成高中课程的学习,无资格参加任何评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