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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作者:佚名 时间:2015-10-22 来源:转自岳西教育网

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各普通高中,职教中心,实验小学,民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皖教体[2015]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建立中小学艺术教育测评制度。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厅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探索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从今年起,各校要在每年9月底前将上一学年本校艺术教育工作按《安徽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要求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县教育局。自评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纳入校长考核内容。我局将对各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进行督导和管理,自评项目将作为监测学校教育发展和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督导检查。

注: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皖教体〔20151号)请上岳西教育网查阅 

 岳西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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