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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汤池中学教职工公房租赁方案

作者:王龙升 时间:2012-10-10 来源:本站原创

岳西县汤池中学教职工公房租赁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将住房租赁作为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分房原则

1、根据工作需要,有偿使用。

2、租赁顺序为班主任、行政处室人员、带子女就读本校的教职工、教师等需房人员。

3、在校本部已享受借资建房的职工不参加本次住房租赁,以前租赁的住房仍按原管理办法执行。

三、本次提供租赁住房情况

1、食堂综合楼二、三层共二十四套,其中大套四套(二室一卫),小套二十间(一室一卫)。

2、粮站小楼二层三套(二室一厅一厨一卫)

3、智汇楼三个隔音间(单间)。

4、每套房间内学校配齐一张床,一张办公桌,两张坐椅,两张凳子,一个茶几,属学校固定资产。

四、分房方法

1、总务处根据房源数量和需求人数,合理安排房间的居住人数。

2、本方案经行政会通过后,采取自愿报名形式,结合分房原则进行合理租赁。

3、特殊情况或其它未尽事宜由总务处再行研究决定。

五、使用形式  

1、教职工住房由总务处统一管理,班主任担任到毕业班期满、或辞去班主任职务时学校即行收回;在教职工退休、调离或学校重新调配等情况需要收回时,必须修理好损坏的设施设备,打扫干净后按时交回学校重新租赁,不能自行交托,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2、教职工所租赁的住房,不得转让、转借和出租给他人或学生使用。  

3、教职工所租赁住房的财产,学校在每学年初统一登记一次,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

4、住户若需改造房内设施设备的,须经总务处同意。否则,学校将收回房屋。经学校同意后住户自行改造的设施设备,学校收回房屋时,不予补给费用。  

5、使用期间房内的设施设备:楼顶、室外主水管由学校修理,墙体、地板、室内水管等设施设备因人为损坏而破损的,自行负担修理费用。

                                                                       

          岳西县汤池中学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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