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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工作人员职责

作者:佚名 时间:2010-11-07 来源:本站原创

门卫工作人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加强校园综合治理方面的政策和法规,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文明礼貌、着装整洁、依法执勤、按章办事,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三、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保证每天24小时有人在门卫室值班、执勤。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不做私事。因事请人代班,必须先报经门卫室负责人和政教处同意批准。

四、按时开、闭校门,禁止小商小贩和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控制,迅速处理,必要时向学校报告。

五、白天上课期间,学生经大门离校要询问事由,登记核实后方可让其离校。晚自习后校内住宿生一律不准出校门,校外住宿生、走读生凭“出入证”外出。

六、热情接待来校办事人员,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经查实后方可准入或安排他们在课间与被访师生会见。

七、对出入校门人员及车辆所携带的物品需认真查询,避免危险、爆炸物品进入校园,防止校内物品被盗。

八、指挥师生车辆按指定地点有序存放,严禁在学校大门口停放车辆,上课期间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放月假时,协助交警指挥交通。

九、对突发的校内安全事故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必要时通知班主任并向相关领导汇报。配合学校和公安机关处理发生在校的各类治安案件和纠纷。

十、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坚持每天不定时巡查整个校园,确保学校安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夜间巡查,防止学生违纪及意外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