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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10-15 来源:

皖教秘思政〔2011〕62号


各市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近期,我省安全事故频发,安全形势严峻,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王三运省长讲话精神,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学校环境,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强调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当前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继续坚持并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包保责任制,针对秋季各类易发安全事故的特点,进一步明确近阶段学校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细化新学期校园安全工作措施,把责任分解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确保各项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和措施得到落实。

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所辖学校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校园及周边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一要对学生宿舍、食堂、礼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场所进行排查整改。二要对学校水电气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通道、校园监控设施、校园网络服务设备等要害部位设施设备进行重点检查。三要对学校大门、围墙、施工工地及校园周边治安综合环境进行检查排查。四要对涉及学校师生利益的矛盾纠纷进行重点排查。要建立排查台账,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

三、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一要严格校园门卫制度。外来人员、车辆必须登记,本单位人员、车辆进出实行出入证制度。二要严格校园内值班护校制度。实行专职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制,建立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治安执勤制度。三要严格实行小学低年级学生家长和幼儿园家长接送制度。确保每一名儿童都有家长负责接送,落实接送人和接送责任。四要严格寄宿学生管理制度。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电线插座、吸烟点蜡烛等危险行为,严格实行住宿学生离校请假、返校销假制度,校外租房学生必须有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监护承诺和详情登记。寄宿制学校要对学生周末和节假日乘车安全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严禁乘坐无证、超载等不安全车辆。五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把好学校食堂经营单位准入关,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规范操作流程,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六要严格校车管理制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等作为校车使用。建立校车定期保养、维护制度,按规定要求聘请校车驾驶员,租用校车要落实校车出租和租用方以及驾驶员安全责任。幼儿园接送车辆必须建立教师跟车制度、驾驶员收车验车制度和园长定时检查登记制度。七是严格校园内机动车行车安全制度。健全校内交通规则,规范行车路线,完善行车标识。

四、加强领导,定期督查。各地各学校要严格学校安全工作督查制度。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以上的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和督导,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严防学校安全事故,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值守,及时报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政府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机制的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一旦发生较大级别以上的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处置工作。对于重要敏感性信息和预警性、倾向性、苗头性信息,也要尽快报告。

二O一一年十月十四日